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评审,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以下简称“2021年国培项目”)分别由我省23所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承担。为确保2021年国培项目有序开展,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
2021年国培项目共设118个子项目,计划培训3237人,主要分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和“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项目。
(一)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
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
修项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共设置45个培训子项目,计划培训1209人。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卓越校长高端研修项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共设置64个子项目,计划培训1758人。
(三)“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项目
“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共设9个项目,计划培训270人。具体培训目标、内容、对象详见附件2,各院校根据实际推荐,统一遴选。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1年国培项目原则上在年底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报到事宜由项目承担机构另行通知。各地市、学校要遴选、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相应培训,培训机构要做好前期筹备及学员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发布培训班开班信息(3月15日之前完成)。各承训机构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职业教育)(网址:http://zyjspx.gdedu.gov.cn/zyjspx/,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发布2021年度培训班开班信息,供学员进行选学与评价。
(二)落实参训人选(3月20日10时之前完成)。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省属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安排,登录管理系统分配下达本级培训名额到所属院校。
(三)学员网上报名第一阶段(3月21日10时至27日17时)。各职业院校根据所分配到的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报名过程中,若所选项目已报满(报名教师所属学校审核通过即占有名额),参训学员可依次选择下一个开设本专业培训的项目报名,原则上一个培训班同一学校的生源不超过5人。
(四)资格审查第一阶段(3月30日之前完成)。各学员所在的职业院校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登录管理系统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各职业院校审核通过后,由其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五)资格复核和录取第一阶段(4月5日12时之前完成)。承训机构登录管理系统,根据开班要求,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及培训班级调整,对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要商请有关地市和学校调换人选。
截止到4月5日12时,对未完成审核的,系统一律自动视为审核不通过,回收名额用于第二阶段报名。
(六)学员网上报名第二阶段(4月10日14时起至培训开始)。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将回收的名额和剩余名额,向全省发布,不作名额分配,供全省职业院校教师自主选择报名。其他规则同第一阶段。
(七)资格审查第二阶段(培训开始之前完成)。操作流程同第一阶段。
(八)资格复核和录取第一阶段(培训开始之前完成)。操作流程同第一阶段。
(九)参训人员调剂(培训开始之前完成)。省项目办登录管理系统,针对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名额调剂,并组织承训机构补报名。承训机构组织补报名时,务必收齐参训人员《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省属学校加盖本校公章,非省属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及地市教育局公章)。
培训开始后,由承训机构组织参训学员登录国培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三、培训经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1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编列情况的函》(粤财科教函〔2020〕63号),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已拨付下达至各承训机构。经费标准为集中面授(企业实践)按照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核拨。经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培训工作的结合,科学统筹调整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在不降低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可以适当调整培训模式,合理分解培训任务压力,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调整后报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汇总后报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二)各地市、学校要支持教师积极参加培训,要选派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参训,认真做好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要加强项目执行过程和教师参训过程监测,及时清查报名未参训教师情况,并做好补录调剂工作,确保年度教师培训任务圆满完成。年底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市、学校选派学员参训情况进行通报,对报名不参训、中途退训或其它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将责成本人和所在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强化国培项目学员选派管理,原则上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各地市和学校要把教师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培学员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项目承担机构要切实强化法人责任,履行在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职责。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有关要求,在深入开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成效。要加强与教师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定期反馈教师参训情况,做好教师参训管理和保障工作的衔接。要严格按照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培训结束一个月内请将培训工作总结、经费使用绩效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省项目办。
(四)省教育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国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有关项目申报评审遴选及安排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一)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湛伟施,张 喆;
联系电话:020-37627067,020-37620025;
电子邮箱:jjzx@gdedu.gov.cn;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二)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齐爽;
联系电话:020-38265747;
电子邮箱:gdszxmb@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编510665。
(三)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职业教育)
网址:http://zyjspx.gdedu.gov.cn/zyjspx/;
客服电话:020-32105850。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