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省百千万项目办〔2024〕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文科名教师、幼儿园名园长、幼儿园名教师省级培养学员(2021-2023年)期满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省级培养学员自评、培养单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导师评议、培养单位考核等考核程序,并经期满考核专家委员会讨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js345线路检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止,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小学文科名教师项目:朱老师020—37087183;
幼儿园名园长项目:陈老师020-37087183;
幼儿园名教师项目:谭老师 020-3708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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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幼儿园名园长、幼儿园名教师、小学文科名教师项目省级培养学员(2021-2023)期满考核结果公示名单(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