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一)放假。
二、放假期间有关事项:
(一)4月4日(星期一)各类课程停课;
(二)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全体教师、学生及教辅人员,要切实做好教学安排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三)两办、组宣部、后勤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在放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凡不能离岗的部门单位应认真安排好工作,保证假期工作正常运转。
(四)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五)为确保放假期间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假前保卫处要组织开展一次全校性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治安保卫措施,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js345线路检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五山校区:38457910,燕岭校区:37083901。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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