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价学院工作”和“评价教学质量”将于第16-17周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负责通知并组织好学生参加“评价学院工作”和“评教”,并向学生宣讲评价的意义、要求及内容。
1.学生上网“评价学院工作”和“评教”,是学校赋予每位学生的重要权利,也是每位学生应尽的义务。它是学生表达本人意见、教师了解学生需要、学院获取反馈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推动教师因材施教,从而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式,其最终受益者将是学生。因此,每位同学应及时、独立地完成评价任务。如果随意将上网用户名及密码透露给他人,找人代评,不仅影响评价的公平公正,还会导致个人成绩等信息被他人获取,选课数据、用户密码等被更改的严重后果。有鉴于此,学院要求每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上网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的学生,按教务管理系统的设置,将不能查询本学期的成绩和进行下学期的选课。
2.各系要派专人负责监控学生上网评价。如因系里宣传组织不当造成学生不上网评价或找人代评,由此而引起任课教师对评教结果不满的,将由系里负责解释。
二、学生上网评价时间:
2014年12月29日上午10:00至2015年1月8日晚上22:00(第16-17周)
三、评价流程:
1. 第一步,登录地址:http://113.108.137.152/sas 对学院工作进行整体评价。
2. 第二步,再进入教务系统完成本学期的网上评价,操作步骤见附件。
附件:学生网上评价的操作指南
评估督导办公室
2014年12月26 日
附件:
学生网上评价的操作指南
各位同学:
欢迎进入http://113.108.137.152/sas对学院工作进行整体评价、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请您仔细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和流程后再进行评价。
一、测评注意事项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共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值区间如下:
注:对一门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时,不得全选A(优秀)或D(不合格),否则无效。
2. 请学生对本人的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 如遇一门课程中途更换任课教师的,请对系统显示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4. 一个学生只能评价一次,提交以后就不能再次进入本评教系统。
5. 必须参加评价,只有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网上评价后,才能在本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和下学期选课操作。
二、测评流程
1. 登录地址:http://113.108.137.152/sas 对学院工作进行整体评价,评价完成后先点击“统计总分”,再点击“提交数据”。
2. 点击“进入教务系统”按钮,输入学号、密码,进入系统。(注:老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仍同上学期,若密码遗忘,请写申请报系辅导员审批后,到系教学秘书处进行密码初始化,未登录过的同学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建议登陆后修改密码)
3. 在导航栏点击“网上评价”,在左侧操作面板中分别选取“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技能课程”,然后在右边的操作区中“课程”下拉菜单中选定课程名称,即可进入课程评价页面,请根据系统提示对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 在教学评价时每评价一门课程需要保存一次,待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提交数据。必须一次性评完全部课程的评价内容,评价结果才能生效。
5. 评价结束,务必提交后退出界面,以免被他人修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