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紧急通知》(粤教装备函〔201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实训场所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训教学安全运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训室安全巡查工作。实训室安全检查事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等方面,具体检查包括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台账、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电气安全、治安安全、水和机械安全等内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系务必于20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进行一次实训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做好实地检查情况记录。教务处和后勤处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加强日常管理。各实践教学岗位老师要注意人身财物的安全,离开实训室时要切记断水、断电,断开室内所有主控电源开关,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属教学单位。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各有关教学单位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加强学生实训室用电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在实训室、课室等场合进行手机充电的安全管理。
教务处
2013年5月28日
附件:实训室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