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开设教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院校深化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组织申报2013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
一、申报原则
1.科学性原则。选题必须符合教育科学原理和教育规律,必须具备教育科学价值。在教学科研上要有新发现,或填补某方面的空白,能科学提出应对策略,纠正以往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等。
2.实用性原则。项目研究以解决教师教育专业或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持续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选题要围绕教师教育专业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解决又力所能及的的问题,目的是进行教育反思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选题内容要实在,要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的针对性,对改进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通过实施高职院校教师教育专业教职委项目,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培育省级教改项目,推进我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持续健康发展。
3.创新性原则。项目选题要有创新意识,突出具体研究内容的特点,可以是将一种新的理论、一个新的观点应用到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去;或借鉴他人的成果,结合自己的教学加以改进;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也可以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运用的新的方法、新的视角,去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并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能够引领教师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发展。
二、申报指南
2013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师教育专业围绕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立项。
(一)重点项目。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2013年工作重点和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育专业发展要求,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职业等级证书试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实践、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工作。项目必须立足广东教师教育专业实际,要以小见大,能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从管理工作中反思完善工作的方法,从学生管理过程中提炼出问题和对策,不要求面面俱到,能从微观入手,从实践中上升到理论层次,方法上重视实证研究,倡导深入浅出、朴实简洁的文风,重实际,讲实效,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以下几个方面选题仅供参考,题目可自拟。
1.广东省教师教育专业人才需求与培养研究
2.师范生职业技能竞赛(基本功大赛)标准的设计与实践
3.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4.教育类专业教师专业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教师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6.教师教育专业自主招生的模式与实践探索
7.教育类专业特色办学研究
(二)一般项目。以教育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教师专业发展、职业素养和素质教育、质量保障、资源共享课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希望通过此类项目研究,及时、有效地解决一些学校教师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锻炼出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教育科研队伍,积累项目研究的经验。项目负责人应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参考项目指南,确定恰当的研究项目,题目自拟。
1.小学(幼儿园)课程标准变化内容与师范生教学技能研究
2.小学(幼儿园)教科书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
3.信息技术与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
4.农村教师有效使用小学(幼儿园)教科书的研究
5.小学(幼儿园)教科书典型案例、教学资源开发研究
6.构建高职教育、小学(幼儿园)衔接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7.师范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及就业一体化的研究与实践
8.高职院校大力拓展小学(幼儿园)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研究与实践
9.高职院校教育类专业双师素质教师和教学团队建设研究与实践
10.高职院校优化教育类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的研究与实践
如申报重点项目者达到了立项的基本要求,若未能立为重点项目,可以立项为一般项目。
(三)青年教师项目。面向35周岁(含)(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讲师(含)以下教师申报。立项数占总立项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青年项目不专门提出申报范围,可根据教师教育专业方面的问题进行中观和微观方面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项目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项目组;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学科的合作性研究,鼓励在原有研究基础上的深入性、拓展性研究,鼓励研究方式和方法的创新。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必须参加实际的研究工作,对参与的项目有明确、具体的任务。
(三)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负责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其他参加者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二个以上(不包括二个)项目的申报。
(四)对同一单位已立项目(包括院级、学会及以上级别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五)鼓励申请者围绕申请指南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六)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2年内完成,研究
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除了必须提供研究报告以外,重点项目必须承诺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核心期刊1篇或普通期刊2篇)或出版著作1本;一般项目必须承诺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四、其他事宜
(一)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匿名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2013年工作重点,按照申请书的质量,确定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并发文公布。为便于开展工作,由各校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申报201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教改项目申报(除委托项目外),必须先获得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才能申报。
所有立项的项目将按申请书结题时间按期结题,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项目变更登记表》,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
(二)申报事项
1.截止时间:申报项目的受理时间从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者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在左边装订,并发送电子版,每个申请项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四份。每个单位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实行二级申报制度,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初评后,将有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逾期和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材料报送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科研处
邮编:510640
联系人:李海
电话:020-38457753,1345036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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