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学校将组织开展校级科研团队验收、2016年以来立项的校级课题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条件与评审方式
2016年以来立项且达到结题时间或已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可参与此次结题评审。校级课题参照当年立项文件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有往年校级专项课题、青年课题主持经验的课题组负责人可按通讯评审方式结题,需在邮件里注明曾主持过哪一年度的校级专项课题、青年课题;其他课题组按会议答辩评审方式结题。
(一)结题材料依次包括以下内容(相关表格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1.封面与目录(格式自拟);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立项通知;
4.开题报告;
5.中期检查材料;
6.延期申请表;
7.结题申请书;
8.终结报告书;
9.研究报告;
10.课题的主要研究成果。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教材、专著、软件光盘等需提交原件1份。
课题成果为论文时,需注明科研项目具体信息。格式例如:科研项目:js345线路检测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粤外艺职院科〔2019〕145号),项目编号:2019G01。
(二)提交时间与要求
1.截止提交时间:2020年7月7日,逾期不候。
2.电子版材料:结题材料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路径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我的项目”→在对应需结项的项目处点击“项目结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3.纸质版材料:参加会议答辩评审的课题需提交3份胶装版结题材料,参加通讯评审的课题需提交2份胶装版结题材料。材料交到科研处504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三)其他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单独组织结题。
二、结题时间与参会人员
1.结题时间:待定,科研处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
2.参会人员:所有参加会议答辩评审的课题组均需参加会议,请课题组负责人提前到场拷贝PPT。参加通讯评审的课题组无需参加会议。
3.会议答辩评审程序:
(1)负责人陈述研究报告(PPT汇报5分钟);
(2)评审专家审读研究报告、提问、答辩(10分钟);
(3)评审组写课题鉴定结论。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露萍
2.联系方式:020-38457753
附件:1.2016年度招标课题、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2.2017年青年课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3.2018年专项课题、青年课题项目立项的通知
4.2019年校级课题立项通知
科研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