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具体要求请按照通知内容执行。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校可申报不超过4项。
二、申报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或者之前的,或在7月10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3.申请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格。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到科研管理系统,路径:数字广外艺→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左上侧菜单栏)项目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
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五山校区行政楼504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因限额申报,申报人须在2022年7月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8457753。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