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扶贫济困”捐款主要用于开展“关注农村贫困人口”“关注教育、关心儿童、关怀老人”;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高校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1〕13号)精神,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1〕1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系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省委教育工委文件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了解并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
动;做好党员捐款收缴工作”。党总支按照省教育工委的倡议:集中开展一次党员捐款活动的要求,发动全体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按不少于一个月党费数额捐款。请全体党员教师于7月2日将捐款送交组织委员陈文统计汇总。
另外,党员教师还须参与全省教育系统的扶贫捐款活动,数目不限。请于7月2日一并送交组织委员。
2. 全体教师要响应省教育厅号召,积极参与广东省教育系统师生扶贫济困
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优良传统,以崇高精神体现教师承担社会责任感,引领教书育人的时代风尚。请教师们将捐款于7月2日送交行政秘书陈文统计。
3.党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及全体同学:积极参与广东省教育系统师生扶贫济困活动,提倡“不在于数目多少,重在奉献爱心”,请同学们响应省教育厅号召,踊跃捐助,请于7月1—2日,将捐款集中送交李彬统计。
201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