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迎接建党90周年深刻,根据学院党委要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认识修订颁布《条例》是“保证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提高高等教育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需要。”
2.要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的新要求。《条例》强调高校党的统一领导,明确高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强调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是新增的内容;还专门增加了纪律检查工作,对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全面规定。
3.《条例》根据院(系)发展变化和党员人数增加的实际,对系级党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的设置方式作出了新的规定;在充实系级党组织和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职责的同时,专门增加了学生党支部的职责,强调把党务工作者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4.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学院加强集体领导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组织方式,在新《条例》第11条关于“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方面,明确规定“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政联席会议行使系的重要事项最后决定权,显示了集体领导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师生的要求是我们工作追求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班子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对决定的事项在会上自由讨论,会后坚决执行,形成班子成员相互补台,共同前进的合力。请全体党员予以监督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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