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的重点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2001年在原广东外国语师范学校(省外师)和广东艺术师范学校(省艺师)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以外语、艺术和计算机等专业见长。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3号)精神,我院2011年继续开展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生方案如下: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2011年3月5日—15日: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发动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报名。
2011年3月20日前:有关中职学校将经初审后的考生报考资料汇总后送交给我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前: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并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对于通过审核又未参加高考报名(未有考生号)的考生,我院将通过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
2011年4月1日—5日:通过审核又未参加高考报名(未有考生号)的考生进行网上补报名。
1. 综合文化知识;2. 专业综合理论;3. 专业技能。
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开始前验审。
5月10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5月20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1.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免试保送就读。
2. 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邓文新主任(13602767476)、谢志强副主任(18925117578)
艺术设计(广告)专业:尹春洁主任(020-38458505)潘岚副主任(384581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463号(510641)